项目概况
校园更新项目-十八中教学楼门窗改造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1.土建工程等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质量标准:(略)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略)
4.服务:(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未被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标注资质异常,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北京市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被暂扣(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统一查询);若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办理进京备案手续时需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
3.2.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2.4 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情况:(略)
3.2.5 被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标注资质异常且未完成整改情况:(略)
3.2.6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略)]9号、财库[(略)](略)号);
1.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略)]9号、财库[(略)](略)号);
1.3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略)](略)号、财库[(略)](略)号);
1.4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5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6 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财库[(略)](略)号);
1.7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略)](略)号);
1.8《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略)](略)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略)-(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略)-(略)-(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略)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2.8 解密时限:(略)
3.公告发布媒体:(略)
4.评分方法和标准:(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