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略)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1、磋商保证金:(略)
2、履约保证金:(略)
3、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略)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
(2)使用谷歌浏览器。
(3)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4)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略)操作系统。
(5)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得超过(略)M。
4、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略)
5、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联系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苏采云”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技术支持人员提出。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7、本次采购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