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中心高压室配电安装工程-(设备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工程类、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中心高压室配电安装工程-(设备部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4)供应商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有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