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标的系重庆市翰俞建筑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金紫街(略)号部分房产,本次招租范围为第2层部分((略)、(略)、(略))及第3至8层全部房产,招租面积合计约(略)㎡(招租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量所得,无论是否存在误差,租金均按照(略)㎡收取)。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https:(略)/)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4、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略) 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收齐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5、房产为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需自行踏勘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装修现状及管道建设情况;(2)标的产权证载情况;(3)标的及周边楼盘入住现状;(4)标的周边道路、配套设施、环境、工程配置条件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经营相关证照手续等)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风险:(略) 6、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将履约保证金(5万元整)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收齐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标的无损坏、完结清退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8、除第7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由招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 https:(略)。 9、招租方自合同签订并全额收取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略)个工作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 (略)、备查资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