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海塘安澜工程(松门东部海塘)已由浙发改项字〔(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中央资金补助外,省财政专项资金将按水利部分核定投资的(略)%予以补助,其余由温岭市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略)%。招标人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综合甲级资信或水利水电专业甲级资信;
3.1.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3.1.3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范围:(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略)
注:(略)
3.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为联合体的,由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单位派出):(略)
3.2.3造价咨询负责人:(略)
3.2.4其他人员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2.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等均须独立配置,不得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综合甲级资信或水利水电专业甲级资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3.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3.3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3.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关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的答疑公告,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前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未在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验证的,应先申办注册验证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平台注册验证操作手册”中查询(或电话咨询(略)-(略))。
7.2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联合体投标仅指牵头人),且CA数字证书必须与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各自公司绑定,否则无法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的“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事指南”,或者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略)
7.3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宁波杰瑞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3.0】”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可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宁波杰瑞技术支持:(略)
7.4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9.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附件:
(略)招标公告——松门安澜海塘全咨.pdf(略)招标文件——安澜海塘全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