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标的系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持有的报废车一批,详见《报废车辆转让明细表》。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略)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三、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略)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if !supportLists]五、[endif]据评估报告载:(略)评估车辆2为三轮车,车辆各项性能均存在老化现象,部分零部件因停放过久现已遗失、无法启动,电器系统无法正常工作,车辆无法启动未勘查到行驶里程,车身处有多处擦挂、脱漆并伴有腐蚀现象,制动系统磨损较大,车辆轮胎磨损严重,本次转让按报废车辆处置。六、本次交易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相关资料,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对标的进行报废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八、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略)。九、本次转让标的须按报废车辆处理,成交后须进行拆解。报废车辆拆解及相关零件使用或出售时须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标的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结清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去除各类标识标志后移交。标的自转让方移交给受让方次日起(略)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完成标的的看管、拆解、搬迁、运输等工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标的丢失和损坏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逾期完成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十、本次交易转让方不开具发票,只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受让方若需增值税发票,须自行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并缴纳相关税费。税金根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十一、本次转让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十二、标的物拆除及废弃物处置,受让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十三、备查资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