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县城区污水综合整治工程智慧水务工程已经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以蓟审批一〔(略)〕(略)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略)
工程概况:(略)
本项目建设智慧排水平台2套,分别为智慧管网监控运维管理平台和污水处理站智慧监控运维管理平台,平台系统部署于蓟州区水务局机房内,调度中心分别设置于蓟州区城区排水所和蓟州区污水处理所,将原本分散的排水管网数据、雨水排放口、积水点及其相关的数据和信息整合到一个平台中,将污水处理厂站及其相关的数据和信息整合到一个平台中,实现多源异构排水信息集成和可视化展示。其中智慧管网监控运维平台包括管网态势一张图、管网运行监测、管网资产精细化运维、管网故障缺陷管理、运维业务线上化管理、空天地三维可视化、移动端作业APP、智能巡检等功能模块;污水处理站智慧监控运维平台包括运营态势总览、运营调度中心、实时在线监测、运营决策支撑、生产管理、移动作业APP、智能巡检等功能模块。数据库的建设内容包括管网数据库、污水厂数据库、污水站数据库、工单数据库、组织数据库、资产数据库、人员绩效数据库、物联感知数据库的建设。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略)
2.3 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格要求:(略)
3.2联合体投标要求
一标段:(略)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略)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略)
4.2 图纸获取时间:(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投标人应于当日(略)时(略)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https:(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型标准为:(略)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址:(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址:(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略)
受理负责人:(略)
电话:(略)
?
异议受理单位:(略)
受理负责人:(略)
电话:(略)
?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