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苏州市(略)年至(略)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为贯彻《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略)〕1号)文件精神,对苏州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定点办会,秉着坚持规范简朴、从紧控制、务实高效的原则,确定苏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
一共分为十个区域:(略)
一类会议:(略)
二类会议:(略)
三类会议:(略)
(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标段一:(略)
标段二:(略)
标段三:(略)
标段四:(略)
标段五:(略)
标段六:(略)
标段七:(略)
标段八:(略)
标段九:(略)
标段十:(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4)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5)须为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的饭店。
注:(略)
②响应单位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具备总公司关于本项目的授权函。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CA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略)
(2)依法获取征集文件
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略)
(3)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略)
CA技术咨询电话:(略)
签章使用问题:(略)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略)
4、售价:(略)
(四)申请文件提交及审核
1、本次提交申请文件时间:(略)
2、本次评审时间:
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略)
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九、标段十:(略)
评审时间期间供应商应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地点:(略)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插入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电子申请文件,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电子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申请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在开放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申请文件提交开放期:(略)
1、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的相关规定。
2、在评审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响应供应商信息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4、公告期限:(略)
5、除本公告中规定的提交申请资料时间、评审时间和框架协议期限外,其余要求均按照征集文件执行。
6、相关资料要求或证书的有效期以本次征集时间为准。
7、已入围的供应商不在本次加入框架协议采购的范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