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需求
★1、货物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价(万元) | 数量 | 单位 | 总计(万元) | 产地 |
1 | 医用吊塔系统(麻醉塔) | 4.5 | (略) | 个 | (略) | 国产 |
2 | 医用吊塔系统(外科塔) | 4.5 | (略) | 个 | (略) | 国产 |
3 | 液压手术床(神外、泌尿) | (略) | 4 | 张 | (略) | 国产 |
4 | 液压手术床(骨科) | (略) | 1 | 张 | (略) | 国产 |
5 | 手术灯 | (略) | (略) | 个 | (略) | 国产 |
2、脊柱电动手术床技术要求
一、设备基本功能参数:(略)
1、投标人所投产品配件组件均为同一品牌。
★1.1投标产品具有CFDA注册证。
2、双主机基座结构,基座位于台面头端与尾端,台面底部无基座,术中影像设备可实现无障碍从床头扫描至床尾。
3、台面整体升降、前后倾斜、左右倾斜等功能全电动控制,非液压或电动液压控制方式。
▲4、主机使用直径≥(略)mm双排静音脚轮,刹车采用电动刹车,而非机械脚踏刹车,使用是不会有刹车死角。
▲5、三款操作器控制,防止其中一款损坏,其它操作器可继续操作设备。
5.1、≥3.5寸LCD液晶触摸屏手控器,在机械按键故障时,可用触摸屏操作手术床,可继续手术,并可以显示运动数据(软件升降数据,角度行程,远程分析设备运动状态等),方便售后快速分析故障,具备体位记忆功能。具备立柱备用应急面板按键,配备无线遥控器。
5.2、无线备用遥控器。
5.3、有线备用遥控器。
6、 主机具备内置储蓄电池,完全通过电池供电驱动设备,防止使用中意外停电造成设备故障。
▲7、创伤台面采用整体床面由碳纤维一体成型而成,具备碳纤维导轨,边缘无金属滑轨、螺钉、横杆等金属构件,可满足安装其 他附件的需求;台面通过H型安全架和安全锁结构连接于主机,高度可通过定位孔进行调节,调节距离大于(略)mm。台面可以(略)°术中翻身,满足复杂的创伤和脊柱体位手术要求。
8、 整体碳纤维台面设有会阴柱安装孔,可配合会阴柱做下肢牵引手术。
▲9、脊柱台面采用框架式结构,配合V型支撑垫使病人更好的得到支撑。全台面无金属设计,使成像效果好,配合镜面俯卧位观察系统,可实时观察病人插管固定情况。
★(略)、全碳纤维床整机参数;
(略).1、整机完全伸展长度:(略)
(略).2、整体床板台面长度:(略)
(略).3、整体床板台面宽度:(略)
(略).4、脊柱整体框架层长度尺寸;≥(略)mm ;
(略).5、脊柱整体框架层宽度尺寸;(略)mm+-(略)mm ;
(略).6、台面电动纵向倾斜(头倾/脚倾):(略)
(略).7、台面电动横向倾斜(左倾/右倾):(略)
(略).8、台面手动横向倾斜:(略)
(略).9、手术床台面高度:(略)
(略).(略)、手术台承重(患者体重):(略)
(略)、下肢牵引架参数
(略).1、 高度可调节行程:(略)
(略).2、 2个长度是牵引机;0.8米1只,0.6米1只,方便不同手术使用。
(略).3、牵引机微调距离(略)mm,牵引鞋可调(略)°旋转;
(略).4、半圆弧轨道设计,可与床体尾部立柱直接连接、和台面同时升降;
▲(略)、上肢牵引架参数
(略).1、采用自显力值设计,无需砝码牵引;
(略).2、牵引杆角度调节采用卡销定位,轻巧方便操作;
(略).3、牵引架配备自收缩袖套,可重复消毒使用;
(略).4、牵引架可适用于所有手术床。
二、临床应用参数:(略)
1、需可实现仰卧位、俯卧位、侧卧位等不同手术体位的摆放与固定需求,满足开放与微创等不同手术的需求。
2、需可实现C臂、O臂等术中影像设备无障碍从床头扫描至床尾;
3、需可实现远端牵引等体位固定需求,满足下肢创伤外科手术中股骨、胫骨骨折等不同体位固定方式要求。
★4、需具备不同类型台面的可升级接口,可选择升级不同台面,以便满足功能升级的后续需求,本参数需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5、需具备颈椎前路、后路手术的术中牵引功能的可升级接口,可选择升级颈椎术中牵引功能,该功能通过基座牵引通道,搭配颈椎牵引系统,利用砝码或沙袋实现恒定力牵引,该参数须提供设备操作图示证明。
6、需具备(略)度脊柱前后路联合手术模块的可升级接口,可选择升级术中翻身功能,以便实现颈椎、胸椎、腰椎的前后路联合手术应用,该参数须提供设备操作图示证明。
7、需具备下肢牵引功能的升级接口,可通过搭配股骨牵引系统组件升级下肢牵引功能,以便实现下肢创伤手术对下肢的牵引与固定。
★7.1、盆骨牵引系统组件由弧形导轨和牵引机及其他配件组成,与床尾基座连接固定,基座具备电控传感功能,可感知下肢创伤牵引模块连接状态,并自动保持床面左右水平锁定状态;
7.2、牵引机前端可根据需要自由更换皮肤牵引靴或股骨牵引弓,以满足不同手术的牵引的需求。
8、需具备头-股双牵手术模块的可升级接口,可选择升级头-股双牵功能,以便满足脊柱侧弯畸形矫正手术时,实现颈椎与下肢的双向反抗性牵引操作。
8.1、铝合金三钉头架和颈椎牵套件。
▲9、配有碳纤维脊柱截骨体位架,可安装与脊柱框架台面,可进行拱型和反拱型体位调节,主体全部采用碳纤维材料,用于脊柱后凸截骨复位,减少内植物应力,防止矢状位脱位,增加矫形效果。调节角度;V型夹角最大角度(略)°,拱型弧度高度(略)mm。
(略)、需具备肩部手术沙滩椅和电动膝关节开刀架接口,以便实现肩、肘、腕、膝和踝关节手术对肢体的牵引和固定。
三、配置清单:
1、骨科影像双基座电动手术台(主机)*1台。
2、整体碳板床面 *1套。
3、碳纤维框架台面*1套。
4、胸部部托*1个。
5、腹部斜托*4个。
6、3.5寸液晶遥控器*1只。
7、备用遥控器*1件。
8、腿布吊带*1件。
9、束身带*1条。
(略)、观察镜面托系统*1套。
(略)、头架转换器*1套。
(略)、上肢牵引架 *1套
(略)、凝胶俯卧位头托*1只。
(略)、铝合金三钉头架(带U型凝胶头托)*1套。
(略)、腿板一块。
(略)、不锈钢弧形牵引架一套。
(略)、脊柱后凸矫形架(反拱架)
(略)、配件车2台。
(略)、框架延长轨道4只。
(略)、床板延长轨道4只。
(略)、圆孔固定器8只。
(略)、扁孔固定器4只。
(略)、可调手托2只。
(略)、肩托2只。
(略)、腰托2只。
(略)、腿架2只。
(略)、麻醉架一只。
(略)、安全绑带5条。
3、医用麻醉吊塔系统技术要求
1、吊塔主体材料要求为(略)高强度铝合金,方形全封闭式设计,吊塔所采用的材料必须防腐蚀,便于清洗,吊塔表面喷塑采用环保抗菌粉末,具有表面抑制细菌再生作用,符合JIS Z (略):(略)
2、吊塔外壳涂膜附着力参照ISO(略)-(略)测试方法,附着力达到最高等级0。
3、吊塔外壳在中性盐雾试验中,测试方法参照ISO(略):(略)
4、吊塔最大承重≥(略)Kg,同时安全承重应为承重的4倍。
5、悬臂、终端箱转动范围≥(略)°,且具有良好的限位系统。
6、抽屉,采用抽拉式,且自带吸合功能;抽屉内部可进行分隔管理。
7、吊塔承载部件经承受2倍额定安全载荷后,应无永久性的损坏,且相对负载表面的偏移应≤(略)o。
8、基础架平缓施加荷载至(略)N.m的试验扭矩,持续(略)min,法兰盘水平偏角≤0.4°。
9、吊塔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刹车除外)应能承受不低于1.2MPa的气压试验,不得出现明显漏气或破裂现象。
(略)、吊塔所有气体插座和接头为德标制式。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Standby (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可带气维修。
(略)、气体终端可提供5万次插拔测试证明。
(略)、吊塔的负压吸引系统应能承受(略)kPa的气压试验,不得出现明显漏气或破裂现象。
(略)、吊塔内部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气密性应能在承受(略)(±(略))kPa的气压,5min后,压降≤1%。
(略)、医用气体正压柔性管内部直径应≥5mm;负压的管吸引管道内部直径应≥6mm。
(略)、吊塔中用于氧化性医用气体、麻醉气体净化系统的终端中心,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最近电器元件的边框应≥0.2m。
(略)、吊塔的外壳防火等级至少为UL(略)-V1级。
(略)、配置要求如下:(略)
机械单臂结构医用吊塔系统(略)套,每套包含:
(略).1、气电箱为吊柱式;
(略).2、气体终端(氧气2个,负压吸引2个,空气2个,麻醉废气1个),并包含对应气体的插头;
(略).3、电源插座(略)A不少于8个,(略)A不少于2个;
(略).4、罗格朗RJ(略),含线,CAT6 4个;
(略).5、等电位柱2个;
(略).6、仪器承载托盘2个,其中1个带自吸合抽屉;
(略).7、输液架不少于1个。
4、医用外科吊塔系统技术要求
1、吊塔主体材料要求为(略)高强度铝合金,方形全封闭式设计,吊塔所采用的材料必须防腐蚀,便于清洗,吊塔表面喷塑采用环保抗菌粉末,具有表面抑制细菌再生作用,符合JIS Z (略):(略)
2、吊塔外壳涂膜附着力参照ISO(略)-(略)测试方法,附着力达到最高等级0。
3、吊塔外壳在中性盐雾试验中,测试方法参照ISO(略):(略)
★4、吊塔最大承重≥(略)Kg,同时安全承重应为承重的4倍。
5、悬臂、终端箱转动范围≥(略)°,且具有良好的限位系统。
6、抽屉,采用抽拉式,且自带吸合功能;抽屉内部可进行分隔管理。
7、吊塔承载部件经承受2倍额定安全载荷后,应无永久性的损坏,且相对负载表面的偏移应≤(略)o。
8、基础架平缓施加荷载至(略)N.m的试验扭矩,持续(略)min,法兰盘水平偏角≤0.4°。
9、吊塔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刹车除外)应能承受不低于1.2MPa的气压试验,不得出现明显漏气或破裂现象。
(略)、吊塔所有气体插座和接头为德标制式。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Standby (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可带气维修。
(略)、气体终端可提供5万次插拔测试证明。
(略)、吊塔的负压吸引系统应能承受(略)kPa的气压试验,不得出现明显漏气或破裂现象。
(略)、吊塔内部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气密性应能在承受(略)(±(略))kPa的气压,5min后,压降≤1%。
(略)、医用气体正压柔性管内部直径应≥5mm;负压的管吸引管道内部直径应≥6mm。
(略)、吊塔中用于氧化性医用气体、麻醉气体净化系统的终端中心,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最近电器元件的边框应≥0.2m。
(略)、吊塔的外壳防火等级至少为UL(略)-V1级。
(略)、配置要求:(略)
机械双臂结构医用吊塔系统(略)套,每套包含:
(略).1、气电箱为吊柱式;
(略).2、气体终端(氧气2个,负压吸引2个,空气2个,二氧化碳1个),并包含对应气体的插头;
(略).3、电源插座(略)A不少于8个,(略)A不少于2个;
(略).4、罗格朗RJ(略),含线,CAT6 4个;
(略).5、等电位柱2个;
(略).6、仪器承载托盘2个,其中1个带自吸合抽屉;
(略).7、输液架不少于1个。
5、电动多功能综合手术床技术要求
1、手术床采用电动液压动力系统,可电动调节实现台面升降、头脚倾、左右倾、背板上下折、解锁锁定。
2、手术床具备多种电动控制方式,包括线控器、无线遥控器、备用面板、脚踏开关。
★3、手术床内置蓝牙模块,无线遥控器可通过蓝牙连接,同时无线遥控器具备无线充电功能。
4、手术床床垫采用多层复合技术,由质地柔软的记忆海绵材料制成,手术床床垫厚度不小于(略)mm, 减少压疮发生风险,同时床垫接缝处采用超声波无缝烫接技术,透气孔采用双层防水透气膜结构设计。
5、手术台床垫皮层通过TB(略)-(略)防火等级测试。
6、手术床腿板采用一键快插式设计,不需要再进行二次旋钮解锁腿板,同时采用气弹簧腿板设计,便于操作。
7、手术床开关、等电位柱及电源接口均有防水盖设计。
★8、手术床具备四个万向脚轮,方便原地旋转和移动;具有四个独立的电动支脚刹车,非轮式刹车设计。
★9、手术床承载重量:(略)
(略)、技术参数:
(略).1、手术床宽度不小于(略)mm,长度不小于(略)mm;
(略).2、纵向最大倾斜角度(头倾):(略)
(略).3、纵向最大倾斜角度(脚倾):(略)
(略).4、侧向最大倾斜角度(左倾/右倾):(略)
(略).5、头板最大倾斜角度:(略)
(略).6、背板最大倾斜角度:(略)
(略).7、腿板最大倾斜角度:(略)
(略).8、手术床最低台面:(略)
(略).9、手术床最高台面:(略)
(略)、手术床基本配置要求:
(略).1、综合手术床4套,每套包含:(略)
6、LED无影灯技术要求
1、采用LED冷光技术,每组LED光源都有单独的透镜聚光。
2、手术灯采用超薄型灯头设计,灯头直径≥(略)cm,厚度≤6cm。
3、灯头具有良好的层流穿透效果,符合DIN(略)-4现代层流手术室感控要求,扰流指数≤(略)%。
4、灯头采用一体化无螺钉设计,同时灯头操作扶手与灯头一体成型,中间无缝隙,便于非洁净区人员移动手术灯位置的同时医护人员清洁更方便,不会留残留污染而影响洁净消毒效果。
5、手术灯灯头≥IP(略)防水防尘等级。
6、手术灯中心照度≥(略),(略)Lx。
7、照明深度要求:(略)
★8、光斑直径可以调节,母灯及子灯均满足最小光斑直径d(略)≤(略)mm,最大光斑直径d(略)为≥(略)mm。
9、光斑均匀性:(略)
(略)、母灯深腔照明率(略)%,子灯深腔照明率(略)%。
(略)、显色指数Ra≥ (略),显色指数R9≥ (略)。
★(略)、具备色温可调功能,可调范围不小于(略)K-(略)K,不少于5级可调。
(略)、无影灯照度≥(略)级可调节,同时具备一键腔镜模式。
(略)、具有多功能操作手柄,能够通过操作手柄实现光斑和照度调节。
(略)、具备照度稳定技术,保证手术灯十年寿命周期内照度稳定。
配置要求:
1、LED双头灯 (略)套。
2、LED单头灯 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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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略)}(略)号文件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