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标的资产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涉及的全部资产(除部分废旧设备外),主要包括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参见中企华评报字((略))第(略)号评估报告,标的资产整体受让,不可拆分,买受人需承接全部标的资产。
(一)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特别提醒,华星石化破产期间持续产生职工工资、日常维修维保款项等共益债务,该款项在破产程序中随时支付,华星石化货币资金不断发生流动变化,货币资金以交割日为准,资产交割前的资产变动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3、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及在产品)。
4、其他流动资产。
(二)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类资产(扣除部分报废设备)。
房屋主要包括主厂房、办公楼、压缩机厂房、仓库等。
设备类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等。
2、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专利等。
二、特殊事项说明
(一)华星石化之前使用的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配额由中化集团统一分配,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配额。
(二)中企华评报字((略))第(略)号评估报告中含部分废旧物资,已单独挂拍并处置完成。
(三)本次转让的华星石化标的资产可能存在部分资产瑕疵但评估报告未载明等情况,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割。
剩余内容详见附件《特殊事项说明》。
三、华星石化破产期间持续生产经营,公司资产不断发生流动变化,《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涉及的全部资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略))第(略)号仅供参考,请竞拍人在竞拍前现场实勘,及时并仔细审查标的资产,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割,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至资产交割前的资产变动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管理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作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资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对于通过资质审查的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内须自行联系管理人指定的联系人,由管理人安排尽职调查、实地勘察等事宜。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该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处置,并以现状进行交付。管理人对标的相关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资产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所涉及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未取得权属证明,可能存在违法、违章等法律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或构筑物由买受人自行咨询、判断是否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管理人不负责办理产权证书。
六、部分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具体以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资产权属状态为准,受让方须自行查询。解除抵押、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管理人不承担解除拟处置资产权利受限状态的责任,也不承担拟处置资产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
七、相关配套水、电等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对此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受让方自行处理。用水、用电等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供应单位申请办理并承担费用。附件材料所列资产情况仅供参考,标的可能存在披露名称、数量、规格、真伪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或不存在,并存在合同、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委托方不保证标的的披露内容与实际一一对应。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考察。
八、在破产清算完成后,华星石化法人人格注销,同时生产经营资质作废,若继续生产经营受让方需重新办理各种资质证照。
九、标的查看联系人及电话:(略) |
一、标的资产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涉及的全部资产(除部分废旧设备外),主要包括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参见中企华评报字((略))第(略)号评估报告,标的资产整体受让,不可拆分,买受人需承接全部标的资产。
(一)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特别提醒,华星石化破产期间持续产生职工工资、日常维修维保款项等共益债务,该款项在破产程序中随时支付,华星石化货币资金不断发生流动变化,货币资金以交割日为准,资产交割前的资产变动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3、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及在产品)。
4、其他流动资产。
(二)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类资产(扣除部分报废设备)。
房屋主要包括主厂房、办公楼、压缩机厂房、仓库等。
设备类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等。
2、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专利等。
二、特殊事项说明
(一)华星石化之前使用的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配额由中化集团统一分配,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配额。
(二)中企华评报字((略))第(略)号评估报告中含部分废旧物资,已单独挂拍并处置完成。
(三)本次转让的华星石化标的资产可能存在部分资产瑕疵但评估报告未载明等情况,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割。
剩余内容详见附件《特殊事项说明》。
三、华星石化破产期间持续生产经营,公司资产不断发生流动变化,《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涉及的全部资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略))第(略)号仅供参考,请竞拍人在竞拍前现场实勘,及时并仔细审查标的资产,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割,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至资产交割前的资产变动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管理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作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资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对于通过资质审查的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内须自行联系管理人指定的联系人,由管理人安排尽职调查、实地勘察等事宜。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该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处置,并以现状进行交付。管理人对标的相关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资产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所涉及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未取得权属证明,可能存在违法、违章等法律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或构筑物由买受人自行咨询、判断是否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管理人不负责办理产权证书。
六、部分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具体以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资产权属状态为准,受让方须自行查询。解除抵押、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管理人不承担解除拟处置资产权利受限状态的责任,也不承担拟处置资产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
七、相关配套水、电等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对此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受让方自行处理。用水、用电等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供应单位申请办理并承担费用。附件材料所列资产情况仅供参考,标的可能存在披露名称、数量、规格、真伪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或不存在,并存在合同、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委托方不保证标的的披露内容与实际一一对应。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考察。
八、在破产清算完成后,华星石化法人人格注销,同时生产经营资质作废,若继续生产经营受让方需重新办理各种资质证照。
九、标的查看联系人及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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