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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江电工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报废车辆一批

2025-09-01 重庆-南岸-
所在地区: 重庆-南岸-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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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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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重庆长江电工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报废车辆一批
项目编号 GR(略)CQ(略)-5 转让底价 3.(略)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略)-(略)-(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略)-(略)-(略)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南岸区 资产类别 设备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二、标的简况
标的描述 本次转让的2辆报废车为大众辉腾轿车和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标的所在位置 重庆长江电工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长电路1号)
转让底价 3.(略) 万元
计量单位 数 量 1
是否存在租赁
是否存在质押
评估报告文号 渝勤业五联评 ((略))第(略)号
评估基准日 (略)-(略)-(略)
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处置的闲置报废车辆是老旧物资,以现场踏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仅供参考。

标的踏勘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略)-(略)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长江电工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长江电工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标的系重庆长江电工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报废车辆一批,详见《车辆处置明细表》(详见附件),本次整体转让。标的不能办理车辆过户登记,须按报废车辆进行拆解处置。

2、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略)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3、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4、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略)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6、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对标的进行报废拆解;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提供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含车辆使用说明书等)、不提供标的购置发票、不保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7、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8、本次转让车辆不包含标的车牌号码,成交后须进行拆解,报废车辆拆解及相关零件使用或出售时须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受让方在接收车辆前需向转让方交纳1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保证本次转让的标的车辆确定报废,不得自行使用或转售。标的自转让方移交给受让方次日起(略)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完成标的的看管、拆解、搬迁、运输、销户等工作,并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原件交转让方,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标的丢失和损坏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逾期完成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转让方收齐资料后(略)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受让方。

9、本次转让标的价格包含增值税费(开具3%增值税发票),受让方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受让方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

(略)、意向受让方须按照附件《承诺函》内容参与受让

(略)、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费用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略)、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略)、备查资料:(略)

(略)、踏勘标的时间:(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为准)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略)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略)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 (略)-(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