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珠海市高栏港高速公路珠港互通立交路口、马山北路路口、富山工业园路口路灯照明供配电电缆修复工程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高栏港高速公路珠港互通立交路口、马山北路路口、富山工业园路口路灯照明供配电电缆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各等级公路)。(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承包单位须提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还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人员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或交安B证)、身份证及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注:(略)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中的《响应承诺函》格式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
4.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略)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