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略)年苏家屯区全区市政设施维护、市容景观、园林绿化管养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一)、公园
服务内容:
①承接区内公园及游园内绿地的养护工作
②承接园区水体及水生植物养护、挡土挡水增的维修养护工作
③承接园区内广场道路的维修养护工作
④承接公园及游园内的公共设施维护工作
⑤承接公共游园内树木及绿地的养护工作
⑥承接游园的灯饰亮化设施维修养护工作
⑦承接公园、游园内的病虫害防治养护工作
(二)、一级绿地、二级绿地、行道树
服务内容:
①承接区内公共绿地及三环、四环公共绿地的养护工作
②承接区内行道树的养护工作
③承接区内公共绿地的花卉养护工作
④承接区内公共广场的灯饰亮化维修养护工作
⑤承接区内公共绿地的病虫害防治养护工作
⑥承接区内公共绿化设施的监管和树木损害补偿核定工作
⑦承接市、区两级绿化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三)、道路维护主次干路维护,道路维护支路维护、桥涵维护,交通、亮化设施维护
服务内容:
①承接区内的道路维修养护工作
②承接区内的桥梁维修养护工作
③承接区内信号灯、交通护栏、标志杆牌、限高杆、标线等交通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
④承接区内城区干路亮化设施的维修养护
⑤负责管网单位道路挖掘的回填监管工作
⑥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的论证、立项、施工监督等工作
⑦负责市政设施的巡察、监管工作
⑧承接市、区两级市政设施接收统计、报表工作
(四)、其他
①城区道路挖掘恢复由中标方负责,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结算单价以审核中心审核为准,由区城管局据实另行拨付。
②行道树春秋季补植由中标方负责,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结算单价以审核中心审核为准,由区城管局据实另行拨付。
③其他应急项目由城管局确认并另行安排资金。
④公园、绿地、道路的维修养护标准,在现有状况下,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每年养护标准不得低于现状。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2、投标单位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