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浙江进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义乌市国土整治中心委托,就义乌市土地整治项目竣工测量工作技术协作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略)
2.采购内容:(略)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略)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符合浙财采监【(略)】(略)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4.2.供应商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至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3.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无以下不良行为:(略)
4.5.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本项目不作“仅面向中小企业”的限制要求。
4.8.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公告期限:(略)
6.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和地点:
获取时间
潜在投标人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 (9:(略)
方式一
现场获取:(略)
方式二
线上获取:(略)
标书费用汇款至:
开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投标响应时间不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递交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采购人的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答疑文件没有向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而是通过义乌政府门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网站上发出的,则以该网发出的为准,答疑文件一经该网发出,即视为投标人已经收到。
7.报名时所需资料:(略)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报名的);
(3)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号)等资料;
(5)标书费用汇款凭证、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时需提供);
(6)资质证书。
8.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9.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略)
(略).投标保证金:(略)
(略).业务咨询: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