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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公开以协议方式出让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面积 (平方米) | 土地位置 | 规划用地性质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略)-(略) | (略) | 梁山县寿张集镇临湖集村,东、南、西均邻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北邻临湖集村。 | 港口码头用地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略)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港口码头用地。 | (略)年 |
(略)-(略) | (略) | 梁山县寿张集镇临湖集村,东、西、北均邻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南邻临湖集村。 | 港口码头用地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略)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港口码头用地。 | (略)年 |
注:(略)
二、公示时限
本次公告时间于(略)年9月1日起至(略)年9月(略)日止。
三、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禁止参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示项下土地使用权的(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用地申请请以书面方式提出。我局接受用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
四、出让说明
在以上地块公示期间内,如一宗地块收到两个及以上用地意向用地者的申请,该地块协议出让活动立即终止,将转为挂牌出让,请各意向用地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相关公告。如一宗地块收到有且仅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申请,该申请相关手续有效,该意向用地者须按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如一宗地块在公示期间内未收到意向用地者的申请,该地块协议出让公示期满即中止,待条件成熟后再次出让。
五、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次协议出让活动有不同意见的,请书面致函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异议后即刻停止本次协议出让活动,以上地块将转为挂牌活动。
六、信息发布
本公示内容在梁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略)
单 位:(略)
邮政编码:(略)
咨询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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