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民塘改线(旺巷段)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苏州高铁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济民塘改线(旺巷段)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相数据投核﹝(略)﹞1号批准立项。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
2、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略)
(2)工程规模:
工程设计范围:(略)
工程设计内容:(略)
济民塘北段(漕湖大道到永昌泾河段)东侧河岸进行修复整治,约长0.8公里。
工程咨询范围及内容:(略)
工程建安投资约(略).(略)万元。
(3)招标内容:
1)勘察部分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物探、勘察测量物探报告、配合招标人进行勘察、测量、物探成果的审查以及项目设计阶段、施工期间、质量保修阶段的勘察技术咨询服务、质量保修阶段的测量、物探技术咨询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驳岸等方面满足设计要求必须的勘察、测量、物探工作,以及为发包人和共建单位提供后续验槽、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后续服务工作。
2)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设计内容包含驳岸全部设计相关服务。
3)工程咨询部分包括方案前期、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全过程参与施工设计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济民塘中段1.8公里的河道改线设计等。
(4)勘察设计周期:(略)
(5)服务期:(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的 资质、等级要求 |
1 | 济民塘改线(旺巷段)勘察设计项目 | (略).(略) |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资质:(略) 工程勘察资质:(略) 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个人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略)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略)
(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提供网上截图);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提供网上截图);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1个月(投标截止日所在月起过去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单位)+工程勘察类专业(单位)组建联合体,且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仅限不同资质之间的联合,同一资质仅限一家单位),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且联合体每一成员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提供网上截图)。
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的设计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4)联合体各方依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应具备其承担工作的相应资质;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5)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职工。
6、招标文件的领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6.3招标文件售价0元。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7.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7.5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办法:(略)
9、本项目评标办法:(略)
(略)、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略)、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略)
(略)、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略)、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略)
(略)、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略).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略).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略)、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入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
(略)、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批准部门:(略)
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