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略)年白城市洮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现将体检、考察及拟聘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略)年白城市洮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略)年白城市洮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组织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具体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三)体检要求 1.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2.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体检费(略)元(现金)及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 3.体检前8—(略)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4.体检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请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5.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略)年白城市洮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略)年白城市洮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组织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具体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三)体检要求 1.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2.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体检费(略)元(现金)及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 3.体检前8—(略)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4.体检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请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5.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略)年白城市洮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略)年白城市洮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组织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具体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三)体检要求 1.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2.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体检费(略)元(现金)及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 3.体检前8—(略)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4.体检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请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5.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二、组织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具体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三)体检要求 1.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2.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体检费(略)元(现金)及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 3.体检前8—(略)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4.体检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请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5.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一)体检工作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具体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三)体检要求 1.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2.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体检费(略)元(现金)及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 3.体检前8—(略)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4.体检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请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5.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具体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三)体检要求 1.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2.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体检费(略)元(现金)及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 3.体检前8—(略)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4.体检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请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5.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时间:(略) 地点:(略) 具体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三)体检要求 1.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2.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体检费(略)元(现金)及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 3.体检前8—(略)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4.体检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请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5.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地点:(略) 具体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三)体检要求 1.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2.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体检费(略)元(现金)及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 3.体检前8—(略)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4.体检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请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5.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具体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三)体检要求 1.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2.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体检费(略)元(现金)及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 3.体检前8—(略)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4.体检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请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5.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联系电话:(略) (三)体检要求 1.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2.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体检费(略)元(现金)及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 3.体检前8—(略)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4.体检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请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5.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三)体检要求 1.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2.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体检费(略)元(现金)及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 3.体检前8—(略)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4.体检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请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5.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1.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 2.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体检费(略)元(现金)及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 3.体检前8—(略)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4.体检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请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5.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2.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体检费(略)元(现金)及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 3.体检前8—(略)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4.体检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请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5.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3.体检前8—(略)小时内禁止饮食,保持空腹。 4.体检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请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5.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4.体检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随机编号的办法,请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只能申报个人体检编号,不得公开个人姓名、申报岗位等个人信息。 5.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5.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现象,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三、组织考察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等考试被录用或其他因素而放弃本次事业单位聘用资格的,当事人应于体检前书面向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递交放弃说明)。未参加体检或未提交书面申请而放弃聘用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再发布公告,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本人另行组织体检。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具调档函,体检合格人员于(略)年9月(略)日前将本人档案交到洮北区人社局会议室(洮北区人民政府三楼),联系电话(略)-(略)。逾期未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体检及档案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实地综合考察。考察要形成书面材料,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并统一交区人社局备查,待考生档案审查结束后,与档案一并转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装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考察工作于(略)年9月(略)日前结束。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四、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正式文件印发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此通知为考生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此次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起始聘用日期统一定为(略)年9月1日。涉及工龄计算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略) 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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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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