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关于拍卖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溪隐路(略)号洑溪府(略)栋(略)号(略)室的拍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将于(略)年(略)月2日(略)时至(略)年(略)月3日(略)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略)
一拍起拍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竞买人条件:(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略)
七、特别提醒:(略)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略)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九、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报名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一、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https:(略)
重要提示:(略)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略)
拍辅咨询电话:(略)
(略)高女士
拍辅机构地址:(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二0二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