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②)的资质:(略)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①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②施工负责人要求(由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若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有2家单位,2家施工单位都需要提供施工负责人,由其中1人担任施工总负责人):(略)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4.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 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任何一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任何一方)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除同一个联合体情形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略)〕(略)号)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