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污水干管新增水质液位检测设备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中心城区污水干管新增水质液位检测设备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略)
2.3 比选范围:(略)
A 线:(略)
A6#(分区计量点位)、A(略)#(分区计量点位)、W1 线(略)#(晴雨天水量变化大)、T3-(略)#(晴雨天水量变化大);
B 线:(略)
B3#(B 线起点)、B(略)#(B 线前中段)、B(略)#(沙坪坝和渝中区分界点)、B(略)#(B 线中后段)、B(略)#(B 线末端);
C 线:(略)
C3#(起点段)、C(略)#(分区计量前端)、C(略)#(分区计量前端)
D 线:(略)
D(略) 内(鸡冠石汇合前)、D(略) 外、D7#(起点段)、DJ(略)#(分区计量前端)、DH(略)( 分区计量前端)、D(略)#(BCD 汇合点前端)、D(略)#(BCD 汇合点后端)、D(略)-A#(BCD 汇合点后端)。
2.4 交货地点:(略)
2.5 工期:(略)
2.6 质保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略)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略)年__9__月__2__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4.4 比选文件每份售价(略).(略)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通过现金或扫描二维码支付,否则比选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5.3 投标截止时间:(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