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喀则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日行审服概算【(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略)
2.2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略)
2.3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略)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略)
2.5监理服务期:(略)
2.6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4、关注项目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略)年9月3日(略)时(略)分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略)年9月3日(略)时(略)分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略) 时(略) 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其他
8.1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
8.2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评审环节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要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实,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于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关注项目信息并进行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以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的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导致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各投标人关注项目报名时须仔细核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因投标人人员信息与系统平台推送不一致等问题,造成3日内无法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有权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代替,依次类推,招标人也可以组织重新招标。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审计过程中发现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人员信息不一致,其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