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略)年9月(略)日(略):(略)
一、拍卖标的:(略)
标的物详情:(略)
该辆DW(略)A型号非公路宽体自卸车存放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拉僧仲街道三路石油加油站三路石油加油站西(略).(略)米;海拉线南(略).(略)米,维护保养情况及是否能够正常运转以实际情况为准;该辆DW(略)A型号非公路宽体自卸车放置在露天场所,可能存在设备表面积灰、油渍、漆面脱落、锈蚀等情况。
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物其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数量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售后服务保证,实际外观、实际数量以及实际使用情况以现场实地看样为准,标的物按拍卖成交后以实际外观、实际数量以及实际使用情况交付。
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的机械设备有具体人员看管,实际数量、现状、外观及具体使用情况以最终实际交付为准,法院对拍卖标的物中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实际数量、现状、外观及具体使用情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须自行前往对标的物进行现场看样(未进行现场看样的视为接受上述有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况),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已对现场标的物实际数量、现状、外观及具体使用情况看样确认,竞买人已对拍卖标的物产权来源、质量、产权状况以及拍卖标的(含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瑕疵、缺陷、损坏、缺失和其他各种情况做了充分的了解并完全知晓,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2、拍卖成交后,法院负责进行现场交付,买受人确认交付后,由买受人自行拆卸、搬迁、运输拍卖标的物,买受人拆卸、搬迁拍卖标的物(设备)必须遵守场地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拆卸、搬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交接视具体情况处理。
3、所有车辆都存放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拉僧仲街道三路石油加油站三路石油加油站西(略).(略)米;海拉线南(略).(略)米,意向人自行前往看样,未看样视为接受本标的物的一切现状。
4、因该标的存在的特殊性,有意向的竞买人请详细咨询:(略)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略)
第一次起拍价:(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竞买人条件:(略)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略)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七、特别提醒:(略)
八、拍卖竞价前公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九、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略)
十、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及标的物权属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拍前十日内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一、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交付尾款后七日内将以下材料(1、拍卖成交确认书;2、保证金及尾款转账凭证;3、买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法院。法院查询到拍卖尾款后送达过户协助通知文书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并向买受人开具相关的文书,此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完成后法院会主动联系买受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公拍网竞拍界面。
承办人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
投诉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略)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