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怀自然资规告字﹝(略)﹞4号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略)〕(略)号)和《怀宁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宁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总体方案的通知》及《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宁县经开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怀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拟出让位于县工业园一宗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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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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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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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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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划 指 标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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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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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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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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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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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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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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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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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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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工业园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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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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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约1.(略)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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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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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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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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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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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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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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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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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略)
二、竞买人资格:(略)
三、出让方式:(略)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9日(略):(略)
五、时间和地点
1、挂牌日期:(略)
挂牌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略)
挂牌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2、挂牌地点:(略)
六、特别提示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地块出让条件:(略)
5、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与怀宁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内容主要来源于地块《投资协议书》。
6、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七、联系方式:(略)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略)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略)
八、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帐 号:(略)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