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略)号令)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略)〕(略)号)等有关规定,经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略)年第3次小组会审议,由怀宁县政府批准,我局拟出让位于怀宁县雷埠乡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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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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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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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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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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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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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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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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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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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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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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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略)-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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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雷埠乡李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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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2.(略)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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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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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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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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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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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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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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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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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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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略)
二、竞买人资格:(略)
三、出让方式:(略)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略)年8月(略)日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于(略)年8月(略)日(略)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略)时(实际到账时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8月(略)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若转为挂牌,申请人于(略)年9月1日(略)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1日(略)时(实际到账时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9月2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需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略)
2.挂牌日期:(略)
挂牌时间:(略)
挂牌截止时间:(略)
3.地点:(略)
七、特别提示
1、本地块不得变相用于建设别墅、“私家庄园”等。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加方式且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地块出让条件:(略)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略)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略)
十、竞买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