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略)/(略)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启动(略)-(略)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此次报送坚持“谁主管,谁填报”“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抽检工作,确定分管领导并指定责任心强专人负责,负责人须熟悉抽检信息平台操作流程,确保此次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平稳有序完成。严格管理,要对论文和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不得出现论文原文不完整、附件错报漏报等问题。如因上传论文及相关信息不完整、错误,导致论文被评为存在问题论文,自行承担后果。
二、抽检对象
(略)年9月1日至(略)年8月(略)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论文。(略)年9月1日及之后报送(备案)的学位授予信息将纳入下一学年度((略)/(略))抽取范围。我校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论文、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论文和来华留学生学士学位论文。
三、具体任务及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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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学年度授予的全部学士学位论文均需上传至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今年上传方式为院部上报。具体任务如下:
1.仔细阅读院系用户操作手册(见附件1),根据分配的账号登录抽检平台后按操作手册要求逐步操作。
密码获取方式:(略)
2.数据准备
点击“学位授予信息详情”-“学位授予信息下载”,下载本单位应上报学年度的全部学位授予信息,并核对本单位授予学位人员信息是否正确。核对后,按照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要求(第2行,务必仔细阅读)完善汇总表中Y-AC列所有信息,表内其他已有信息请勿改动。需注意以下几点:
(1)X列“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略)
(2)Y列支撑材料文件名称:(略)
(3)Z列查重报告文件名称:(略)
注:(略)
3.上传论文信息汇总表
完善信息汇总表后,点击“论文及材料上传”,需上传xlsx格式的汇总表,支持分批多次上传,建议每次上传信息汇总表的文件大小不超过(略)M。如果两次上传的表格有相同的信息,后一次上传的内容将覆盖前一次上传的内容。
4.上传论文及其他材料
各单位需按照汇总表中学位授予信息的名单,准备对应的论文原文及其他材料,相关说明如下:
(1)论文无需匿名处理,但需要提交论文终稿的查重报告。
(2)每篇论文(设计)命名必须要与信息汇总表中X列一致。
(3)查重报告文件名称必须要与信息汇总表中Z列一致。
(4)上传时仅支持zip格式文件,把需上传全部论文和附件材料压缩成zip包批量上传,尽量分为多次上传;一个学生如果既有论文又有附件材料,需放在一个压缩包上传。
注意:(略)
5.专家信息报送更新
(1)专家推荐标准
各教学院部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属本校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愿意承担抽检工作,年龄不超过(略)岁,且上一年学年度未发生教学事故。
(2)推荐要求
各教学院部梳理在编在岗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人数,在满足专家推荐标准的前提下进行推荐,原则上应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
(3)具体任务
更新现有专家信息。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各教学院部对已入库专家信息及时更新(已入库专家信息表8月(略)日联系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科领取)。新增专家信息。增补入库专家按要求填写“专家推荐信息表”(见附件2)。
四、时间及联系人要求
1.请各单位于9月(略)日下班前将论文信息汇总表论文原文及其附件上传完毕,打印系统生成的单位确认函,院长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纸件交至机关楼(略),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系统。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略)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