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标的系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全自动智能制盒机等一批废旧设备,详见《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全自动智能制盒机等一批废旧设备明细表》。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略)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三、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略)五、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六、本次标的系机器设备一批,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据转让方提示:(略)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八、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除此之外的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搬迁运输、清理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略)。九、在受让方结清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转让方负责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十、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受让方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十一、标的拆除、装运、清理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知次日起(略)日内完成相关工作,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拆除、装运、清理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环保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十二、受让方进入标的存放处后,对标的拆除、装运等工作需听从转让方工作人员的指挥。十三、标的物具体情况以现场踏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最终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不因移交数量发生变化做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四、项目备查资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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