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备案,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开(挂)G(略)-(略)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工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其四至为东至建材码头堆场、南至北穿港路、西至工作船码头堆场、北至南港工业区北部码头(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该地块现状有地上物。
该地块出让范围内如另有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挂牌地块土地使用条件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略).(略)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港口码头用地,容积率≤1。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略)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略)万元。
其他要求:
1、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5年内竣工。
2、该地块地上物资产为(略).(略)万元,地上物工程费用由受让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同时向地上物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
3、竞得人取得该土地及地上物后,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完善地上建筑物的规划、建设、消防、不动产等相关手续。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本挂牌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须按照规定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略):(略)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挂牌公告和获取挂牌文件的日期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为(略)年9月5日至(略)年9月(略)日。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略)日,自(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9:(略)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略)万元或(略)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