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 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坛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为:(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项目自晨风路起,至河山环路止;全长(略)米,宽(略)米,双向两车道,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行车道沥青路面约(略)平方米,人行道块料铺设约(略)平方米,雨水主管网(略)米、支管网(略)米,污水管网(略)米,信息管道(略)米,路灯(略)套,交安设施、信号灯、电子警察等工程。
2.2招标范围:(略)
2.3监理服务期限:(略)
2.4工程概算投资额:(略)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略)
2.6标段划分:(略)
2.7标段编号:(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略)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略)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略)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略)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略)
3.(略)其它要求:(略)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资格审查办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人:(略)
电 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
友情提醒:
1、投标人应当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
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网址:
http:(略)
html),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2、“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 ”,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主页右侧“ 交易平台-工程交易7.0-不见面开标大厅2.0 (网址 :(略)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略)
2、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7.0 ”(网址:(略)
3、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
4、异议受理的机构信息:
(1)建设方名称:(略)
(2)通讯地址:(略)
(3)电话:(略)
投诉受理的机构信息:
(1)行政监督部门:(略)
(2)通讯地址:(略)
(3)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