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口腔医院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1、上海市口腔医院新媒体平台运营
2、上海市口腔医院牙科空压机设备维修服务
3、上海市口腔医院(略)年度机房精密空调、环境空调、机房配电及UPS运维项目
4、上海市口腔医院十五五基本建设规划咨询服务项目
5、上海市口腔医院徐汇院区动迁改造设计咨询服务
6、上海市口腔医院超声高频外科集成手术设备采购项目
7、上海市口腔医院煮蜡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8、上海市口腔医院冲蜡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略)
预算金额:(略)
二、投标供应商的要求
凡拟参与我院公开招标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是上海市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同时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无行贿犯罪行为,如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等;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特殊的资质要求,例如:(略)
6. 能明确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应当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如授权函等。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报名费、招标文件费、押金等各类招标费用。
三、报名方式及期限报名方式:(略)
1. 拟投标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 三证合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无行贿犯罪行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
4. 特殊的资质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略)
联系人:(略)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我院在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时间:(略)
投标文件需投标人亲自送达,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