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略))湘(略)执恢(略)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政务中心支行与被执行人万业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起(竞价顺延除外)在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略)
一、变卖标的物:(略)
定向询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变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在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略)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执行局(地址:(略)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无论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五、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之日起(略)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次变卖标的物办理过户登记缴纳税费按法律规定分担;即被执行人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费,(从拍卖款中支付),买受人缴纳契税、印花税,包括但不限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税费,具体相关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网拍辅助机构:(略)
咨询看样电话:(略)
本院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本院联系地址:(略)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略)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