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特别提醒:(略)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止(延时的除外)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
一、 拍卖标的:
1、东海县经济开发区明珠路(略)号原大江塑业公司厂房内小产权房(不含土地价值),,详情见评估报告,评估价:(略)
2、东海县富华路(略)号小产权房(不含土地价值)及附属设施,部份建筑物不在拍卖范围内,详情见评估报告,评估价:(略)
注意:(略)
二、拍卖竞价时间:(略)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略)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拍卖前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合理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略)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三、特别提醒:(略)
法院拍品情况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拍卖机构及任何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拍卖辅助机构:(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机构地址:(略)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