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现就《美术学院教学设备更新及教室灾后修缮项目(示范性教室建设项目)》中《美术学院维修改造项目A包》的综合零星维修改造服务事宜,公开比选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4、比选需求:(略)
5、质量要求:(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参选机构的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略)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信用查询情况:(略)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各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报名提供资料
1、上述报名资格所需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书(明确报价金额,格式自拟)等资料,格式详见附件一,资格要求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备注:(略)
2、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并固定胶装成册,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参选人公章,封口处须加盖参选人公章,密封递交。
四、比选评选办法
(一)总体要求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报名结束后,报名有效单位不足3家的则本次比选公告作废重新比选;报名有效单位在3家(含)以上的,比选评审小组将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认前3名作为中选候选人,比选人经专题会研究最终确定1家中选单位。
(二)评分标准
1.分值设定:(略)
2、价格分计算
(1)评标基准值(1-下浮率)=满足比选要求且下浮率最高(下浮率不高于(略).(略)%)的报价为评标基准值,其报价得分满分(略)分,其他比选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1-下浮率)/比选报价(1-下浮率))×(略)%×(略)
3.业绩分计算
(1)有效业绩为(略)年1月1日-(略)年6月(略)日完成的类似项目。
(2)参选人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2分,满分为(略)分。
五、材料提交要求
1、报名时间为(略)年7月9日,工作日上午(略):(略)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1、提交地点:(略)
2、联系人:(略)
3、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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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7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