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琼台 魅力双岛”两岸文化和旅游联谊行活动专场演出及海南之夜演出比选公告
为切实做好“情系琼台·魅力双岛”两岸文化和旅游联谊行活动专场演出和海南之夜演出工作,我厅现通过公开比选确定演出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情系琼台·魅力双岛”两岸文化和旅游联谊行活动专场演出和海南之夜演出
二、实施时间
(一)海南之夜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演员人数:(略)
4.演出要求:(略)
(二)专场演出
1.时间:(略)
(1)装台时间:(略)
(2)走台彩排:(略)
(3)正式演出:(略)
2.地点:(略)
3.演出要求:
(1)作品应是海南少数民族题材优秀原创舞台艺术剧(节)目,具有高质量的演出水准,时长不少于(略)分钟。演员人数不少于(略)人;
(2)作品应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反映各族儿女在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团结奋进新征程的宏伟图景;
(3)应选单位应对申报作品拥有合法版权,无版权纠纷。
三、预算金额
1.海南之夜预算4.5万元以内;
2.专场演出预算(略)万元以内。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资质和艺术创作、表演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固定专业演员团队(承接过此类项目,需提供相关材料);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六)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剧目介绍、节目单、经费预算,申报单位相同类型演出经历证明材料、获奖情况、演职员职称情况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同等条件下专业能力及业绩择优原则。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本公告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算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八、结果反馈
比选结果将在海南省旅文厅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略)
附件:
1.报价响应文件要求
2.活动需求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