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林街道北渠下黄社区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下黄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下黄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四川融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金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硕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招标范围:(略)
承包方式:(略)
工期要求:(略)
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略)年8月6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http:(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略)
6.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http:(略)
(略).公告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承诺函附表三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偿义务规定执行。
2)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略)〕(略)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略)】(略)号),若市政府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的遵照执行。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