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信息科技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采购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亳州市分行信息科技技术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规模:(略)
范围:(略)
((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亳州市分行信息科技技术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亳州市分行信息科技技术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能够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发票;
3、供应商具有近三年((略)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银行业类似服务业绩;
4、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供应商无以下不良行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供应商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能力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
备注:(略)
7、供应商应诚实守信,无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8、供应商的采购行为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略)年版)》约束,在中标后将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监督、惩罚措施等规定纳入采购合同约束性条款;
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略)
磋商地点:(略)
七、其他
1、报名资料:(略)
2、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http:(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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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