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位于阿拉善左旗银根苏木,挂牌价格为立方米单价,标的物总量约(略).(略)立方米,最终结算以测量设备实际确定方数为准,受让方拉运完毕后,须对现场垃圾进行清理,测量、拉运、垃圾清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本次标的处置过程全程录像,录像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本项目转让方不开具发票。 3、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标的的资产状态、方数,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4、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间:(略) 5、由于本次转让标的挂牌方数为预估数,预付交易价款=转让资产预估总方数×最终成交单价,受让方按预估总方数预付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实际方数以交付时的实际方数为准,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交付。 (1)如实际交接重量小于预估重量的,中心退还受让方多交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略) (2)如实际交接重量大于预估重量的,受让方应补交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略) (3)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略)% (4)补交或退还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退还或补交的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收费比例。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或未按转让方相关要求回填场地,转让方及中心有权单方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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