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租的标的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1年,挂牌价为该项目的1年租金底价,标的勘验联系人:(略)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水、电、暖、消防及土地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公告披露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 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 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 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 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7、本套房产同时委托内蒙古交易中心公开转让,转让期间为保障国有资产不闲置浪费的原则。故对项目进行租赁,如项目挂牌期间房产转让项目成交,则出租事宜自动终结。本项目成交后,如房产转让项目成交,承租方需配合腾房,出租方按承租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后无自原渠道退回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用不因租金缩短而调整。请意向方在承租前提前了解项目特殊性后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