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开始资格预审公告公开招标公告询价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程序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招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磋商,若因未解密等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参与后续程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由于系统进行公布供应商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供应商的需在线等待公布供应商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公司 (略)-(略)、 (略)、(略)-(略)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 群 (略) 获得帮助。 3.本项目电子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4.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5.磋商报价说明:(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采购文件:(略)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略)
单一来源公告招标公告--结束招标公告-------------开始公开招标中标公告邀请招标中标公告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询价采购成交结果公告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 结束结果变更公告 --- 开始更正公告资格预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