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兰陵县(略)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和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二次招标已经 兰陵县水利局以“ 兰陵水〔(略)〕(略)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兰陵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兰陵县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兰陵县水利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其他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略)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建设实施代建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小型(或一个大、中型)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证书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6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 6.3异议受理联系人:(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
其他说明:(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行政监督部门:(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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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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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略) |
地址:(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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