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凡满足招拍挂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不得作为采矿权申请人;
(二)申请人近两年内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
(三)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申请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者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五)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略)万元;
(六)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七)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网上交易:(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竞得人的确定规则详见玉龙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竞得人必须自行到相关部门依法申请办理矿山的用地、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或正常开采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三)竞得人必须组织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上述工作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如竞得人因未编制相关技术资料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采矿许可证》的视为违约,出让合同终止,缴纳和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四)矿产资源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必须要充分了解和熟悉现行的矿产资源开发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慎重决策,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采矿权出让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在(略)年(略)月9日(略):(略)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二)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三)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并在两年内取消在我县境内参与矿权出让、转让的资格。
1、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略)年(略)月(略)日
相关项目:(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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