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略)
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限额以下的工程,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公开竞争性发包,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永安镇尖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为县拨专项补助资金和政府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垫江县永安镇尖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发包。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项目内容:(略)
2.4最高限价:(略)
2.5工期要求:(略)
2.6安全要求:(略)
2.7质量标准及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格审查方式:(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可以联系永安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查看图斑或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4.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4日起,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
4.2投标报名时间:(略)
4.3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垫江县永安镇便民服务中心(略)会议室(镇政府新大楼)。
5.2 逾期报名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李老师电话:(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9月4日
第二章:(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垫江县永安镇尖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1.1.2 | 项目名称 | 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 |
1.1.3 | 建设地点 | 尖岩、双桥、石口子等(略)个村社区(不含凤凰、石坎、清水、中心),具体位置以垫江县农业农村委下发图斑为准。 |
1.2.1 | 资金来源 | 县拨专项补助资金和政府自有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略)/(略) |
1.2.3 | 资金情况 | 已落实 |
1.3.1 | 工程规模 及招标范围 | 利用机械对图斑内的撂荒地实施除杂、翻挖等整治工序,达到土地平整,符合耕作条件。整治图斑约(略)块,面积约(略).(略)亩,具体整治量以垫江县农业农村委下发的图斑任务为准,据实验收。工程造价(略)元/亩。 招标范围:(略)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略)日历天。(投标函中必须填报投标工期、且投标工期必须满足此要求,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
1.3.3 | 质量要求 | 达到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和永安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验收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人员要求:(略) 3.信誉要求:(略) 注:(略)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5.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根据需要联系永安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查看图斑或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
1.6.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6.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略)年9月(略)日(略) 时前在(http:(略) |
1.6.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略)年 9月(略)日(略) 时前,招标人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 |
1.6.4 | 分包 | 不允许。 |
1.7.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招标期间在(http:(略) |
1.7.2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略)年9月(略)日(略)时前在(http:(略) |
1.7.3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 |
1.7.4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不管投标人是否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 |
1.7.5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都将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 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 |
1.7.6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1.7.7 | 投标报价 | 1.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此项目单价的综合报价。投标报价必须为机打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2.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固定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第三章“评标办法”2.2.1),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
1.8 | 投标有效期 | (略)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1.9 | 竞标保证金 |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前应按本发包公告规定足额递交竞标保证金;竞标人未按本发包公告规定足额递交竞标保证金,其递交的竞标文件无效。 1.竞标保证金¥(略)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2.递交方式: 竞标保证金 陆仟元,由竞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单位指定的银行账号(账号:(略)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或竞标文件有效期内竞标人撤回其竞标文件。 (2)竞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候选人经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承包人而放弃中标权益的。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
(略).(略) | 资格审查资料 | 本工程所有资格审查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
1.(略)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1.(略) | 签字盖章要求 | 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
1.(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1.(略) | 装订要求 | 1.投标人应将投标函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略) |
1.(略)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投标文件袋统一使用牛皮纸信封袋。 2.投标函“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格式贴在“商务部分”并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3.投标函“资格审查资料”装入“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封面格式贴在“资格审查资料”并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4.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投标文件袋或密封、标识、签字和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
1.(略) | 封套上写明 | 应在投标函“商务部分”袋和“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袋封套上写明的内容:(略) |
1.(略)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时间 | 地址:(略) 时间:(略) |
(略).(略)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1.(略) | 开标时间 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
1.(略)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监督部门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参会人未响应本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的,均当众退还其投标文件; 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人员姓名; 5.由所有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上前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1.(略)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 6.开标顺序:(略) 7.首先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在监标人的监督下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8.待资格审查完毕后当众宣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9.开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并当众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略).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审包括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等,如果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的评审中有一项不合格,则按废标处理; (略).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略).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
1.(略)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
1.(略)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
1.(略) | 履约担保 | 1.担保形式:(略) 2.担保金额:(略) 3.缴纳时间:(略) 4.账户信息:(略) 5.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略) 6.退还要求及方式:(略) |
1.(略) | 农民工工资保障 | 1.落实农民工工资“一金三制”,设立该工程农民工工资专户。 2.保证金金额:(略) 3.要求:(略) 4.退还:(略) |
1.(略) | 重新招标 | 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投标承诺,而后续中标人均不愿按上述中标价确定原则确定的中标价为其中标价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时,则重新组织招标。 |
1.(略)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招标结果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的第1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
1.(略) | 签订合同 |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基础上,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招标人、中标人均应对所签的每份合同加盖骑缝章;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必须加盖清晰的是合同专用章。 3.第一中标候选人未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竞标承诺,未按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权益。 4.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其提交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视情况将中标公司列入不诚信企业予以通报;若给招标人造成较大损失,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
1.(略) | 通知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采用投标人签字确认的送达方式,送达相关文书,经过3日,不论投标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
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略) |
投标人质疑 | 联系电话:(略) |
参加开标会议的 投标人代表要求 | 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成员,参加开标会时,委托代理人除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外,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包含(略)年3月至(略)年8月(最近半年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参加开标会,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给投标人。每个投标人最多派1人参加开标会。[注:(略) |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的 签字或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1.(略)项的规定。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报价保留个位数(整数),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和盖章齐全。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其身份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条件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税务登记条件 | 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3 |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 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略)天。 |
权利义务 | 符合 “合同条款”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已标价 | 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2.2.1 | 本工程设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 (略)元/亩。 |
2.2.2 | 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 评标办法为最低投标价法,最低报价为中标价。若中标价低于工程最高限价(略)%的,中标人还须缴纳低价风险担保金,低价风险担保金额为:(略) |
2.2.3 | 中标人确定 | 第一中标候选人履行本招标办法全部要求的情况下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为2名或者以上,且都愿意履行本招标办法全部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现场抽签办法确定中标人);否则,以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 |
2.2.4 | 中标价 | 中标价只能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 |
第四章:(略)
一、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袋封面格式:
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略)
招标人地址:(略)
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招标投标文件在(略)年9月(略)日 (略):(略)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说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四)招标文件确认书(样本)
(五)送达地址确认书
(六)低价风险担保承诺函
(一)投标函
垫江县永安镇尖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固定综合单价¥元/亩投标报价,按实际验收工程量据实结算。工期(略)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整治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陆仟元、资料费伍佰元各一份,共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仟伍佰元整(¥(略)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清单单价表及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年月日
(二)投标报价说明
(1)工程单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若上述条款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说明为准。
(2)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承包”方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给定的条款进行报价,合同价按投标人中标总价,除设计变更和不可抗力外的因素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3)本工程属全额垫资工程,工程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税费、利润、资金利息、税金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且不因物价波动而变更。
(4)招标范围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及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标价中,未列细目的其他工作,其费用也应视为已分摊在本招标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中标后业主不另行支付。
(5)承包人对用于本招标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6)工程所需的施工便道、电力线路、变压器,施工及生活用水,场地平整,场内施工便道的养护等均由承包商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中,不另计价。投标时必须做好现场考察和详细调查。
(7)“安全生产” 在施工期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其费用按工程单价的1%计入投标总报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 位 性 质:
地址:(略)
成 立 时 间:(略)
经 营 期 限:
姓名:(略)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该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略)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略)
附:(略)
(该处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该处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身份证号码:
手机 :
委托代理人:(略)
身份证号码:
手机 :
年月日
注:(略)
(四)投标文件确认书(样本)
致:(略)
我单位参加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的投标,对贵单位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件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本工程中标后绝不转包给挂靠公司,一旦建设单位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甘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年月 日
(五)送达地址确认书
送达地址确认书
送达人 | 垫江县永安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受送达人 | (投标单位名称) |
送达文书 | 与招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告知、通知等,均可采取下列方式送达。 |
送达方式 | 1.电话通知√??? 手机号码:(略) 2.短信通知???? 手机号码: 3.邮寄通知√??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
收件人 | |
签字时间 | 年? 月?? 日 |
说明: ?送达方式中1和2 可以任选一项,在选项后面空格打√,3为必选,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本招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的手机号码只能提供一个号码。 ?收件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代表。 |
(六)低价风险担保承诺函
致:(略)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若我单位在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投标活动中中标,且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将无条件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缴纳低价风险担保金。若我方无论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招标人不退还我单位竞标保证金,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并作不良行为公示。
我方特此承诺。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年月日
二、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袋封面格式:
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
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部分)
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略)
招标人地址:(略)
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投标文件
在 (略)年9月(略)日 (略):(略)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年月日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三)信誉声明
(四)资质条件复印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项目投标单位资质自审表
(六)退款账户证明
(七)其他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 位 性 质:
地址:
成 立 时 间:(略)
经 营 期 限:
姓名:(略)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该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略)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略)
附:(略)
(该处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该处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委托代理人:(略)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年月日
信誉声明
垫江县永安镇尖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我单位参加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项目名称)竞标活动 ,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1)检察机关查询无不良记录;
(2)最近3年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招标投标的处罚,或受到停止处罚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的;
(3)最近3年无拖欠民工工资和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最近3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我单位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我公司甘愿承受可能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的后果。
投 标 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年月日
注:(略)
(四)资质条件复印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投标单位资质自审表 |
企业名称(盖章) | | 法人代表姓名 | |
营业执照登记号 | |
企业资质及等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
项目经理 | 姓? 名 | |
专业证书编号及等级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四大员 | 施工员姓名及证号 | |
安全员姓名及证号 | |
质检员姓名及证号 | |
材料员姓名及证号 | |
入渝登记备案证证号: | |
法人代表签字:(略) |
注:(略) |
| | | | |
(六)退款账户证明
退款账户证明
若本投标人未能中标,自愿将所缴投标保证金打入我提供的以下账户内:
开 户 行:
开户账号:
开 户 名:
金额:
(大写:(略)
投标人:(略)
年 月 日
注:(略)
2、本证明一式两份,资格审查一份,开标时交镇财政所审核一份。
(七)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通用合同条款:(略)
二、专用条款:(略)
三、施工合同:
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
施 工 合 同
甲方:(略)
乙方:(略)
为实施,委托对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略)
一、工程概况
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略)
二、工程范围
承包范围:(略)
三、施工质量标准及工期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与当地居民的协调工作,主动接受甲方现场代表、垫江县永安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的监督指导,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有序的组织施工,落实明确的人员,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并完善相关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2、工程质量:(略)
3、工期要求:(略)
四、工程结算、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
乙方必须实事求是编制结算,严禁高估冒算。审计的审减率(审减金额与送审金额的比率)超过(略)%的,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支付工程价款时扣除,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按甲方与审核单位签订的合同标准计算。
2、协议价款
乙方负责完成本项目招标清单明确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甲方按报价清单明确的内容据实验收计量计价结算。本项目固定综合单价为:(略)
3、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为包干协议, 乙方须完成本项目招标清单全部工程内容后审清结算,非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不得进入结算。
付款方式为:(略)
五、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交通通行,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区域内因工程施工发生的一切施工人员和财产、通行车辆和行人等安全事故,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
乙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将竞标保证金(略)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再向甲方指定账户补足中标总价(以中标单价乘以面积得出总价)的(略)%,共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略)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代表监督乙方以确保工程按期、按质完成,其人员为:(略)
2.根据工程进度,负责向乙方发出进入现场通知,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及进度,负责现场施工和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
3.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4.负责支付合同价款。
八:(略)
1.乙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和安全员应押证(复印件)施工。在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现场。如甲方发现乙方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及以后每次以(略)元/天处罚(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负责修复。
3.按合同约定内容,参加相关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影像佐证资料。
5.乙方负责办理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设施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甲方未按期交付施工场地,由此延误乙方工期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期进行支付或最后支付。
(二)乙方违约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责令承包人立即退场,已实施的工程不支付工程款。
2.乙方按照施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通过验收。如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相关整改要求完成返工整改工作;如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或返工整改后工程仍不能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将该整改工作交由其他单位完成,乙方承担甲方委托其他单位的施工费用,同时向甲方交纳人民币(略)元的违约金;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导致上级项目补助资金逾期被收回而造成工程资金不足,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负。
3.乙方应精心组织施工,按时保质完成工程。除与甲方约定原因之外,若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甲方向乙方每天收取(略)元延误工期违约金。从总工程费内扣除。若延期超出(略)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略)
合同订立地点:
十一、其他
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责任书》等属本合同组成部分,互为补充,不一致部分以本合同为准。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责任后,协议自动失效。
十二、附件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甲方(盖章):(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略)
联系电话:(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一:(略)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垫江县永安镇尖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略)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相关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略))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略))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关部门认定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发包人:(略)
承包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 签字:(略)
电话:(略)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略)
垫江县永安镇高标准农田建后撂荒问题整治项目施工
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略)
承包人:
为加强整治项目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略)
承包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签字:(略)
电话:(略)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