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茂名市茂南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南部单元)编制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响应)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茂名市茂南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南部单元)编制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
(4)供应商具有行政相关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具备该资质即视为满足该资格条件。(按照自然资源部(略)年(略)月(略)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略)〕(略)号),有效期至(略)年(略)月(略)日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略)年(略)月(略)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对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管理,可参照该通知执行。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5)如是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需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并约定牵头人及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各自的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文件除联合体共同协议需联合体各方盖章外,其余响应文件内容只需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不需要联合体各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证明只需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东至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