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3、资质条件:(略)
4、信誉要求:(略)
5、 其他要求:(略)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至,下午
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