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新造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园林绿化及配套设施工程
补充公告
番禺区新造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园林绿化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文件第二章 附表一:(略)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略) |
二、修改本项目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正文(合同附件内容不变),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答疑提问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等日程安排已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
四、本补充公告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略)
2.《番禺区新造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园林绿化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合同》
招标人:(略)
(成)广州城投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略)
日期:(略)
附件1:
定标因素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评价项目 | 定标评价的内容 |
1 | 价格因素 | 定标委员会对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进行分析,结合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具体为: 一、如投标报价小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略)%,必须在定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报价说明以证明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生产、经营成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本项目所有拟投人员(略)年7月的工资发放表、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扫描件; 2.自(略)年1月1日至今,提供类似项目的中标金额,成本分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略)年生产及经营成本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定标委员会将结合合格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评价其报价合理性。(投标报价合理区间:(略) |
2 | 方案因素 | 安全控制措施 | 定标委员会对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安全控制措施进行评审: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质量控制措施 | 定标委员会对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审: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进度控制措施 | 定标委员会对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进度控制措施进行评审: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
3 | 团队因素 |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派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组成答辩小组进行现场答辩: 1.答辩小组对本项目履约能力和履约水平的介绍,介绍时间不超过(略)分钟;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2.答辩小组就本项目接受定标委员会提问并进行问答: 优:(略) 良:(略) 中:(略) 差:(略) 3.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未按要求组成答辩小组参加现场答辩或未参加现场答辩,以上两项均为“差”。 注:(略) (2)答辩人员的要求:(略) (3)答辩形式与要求:(略) (4)答辩时长控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