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重庆北城致远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评估项目 |
| 选聘主体 | 重庆北城致远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债务人情况 | (一)公司基本介绍 重庆北城致远实业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略)年7月(略)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 案号 | ((略))渝(略)破(略)号 |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资产评估,破产业务服务 |
| 服务内容 | 评估机构应按管理人要求对债务人在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开展全面评估并发表独立评估意见。评估基准日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日,即(略)年7月7日(在正式报告出具前,管理人可根据破产案件实际情况对基准日进行调整)。本次评估范围为北城致远实业公司名下所有资产,主要工作包括:(略)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一)参选机构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主体,且主体资格持续合法有效。本次选聘不允许联合体申报。 (二)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对本案所涉所有种类的评估项目均具备相应资质,若因不具备资质被债权人或者其他人投诉导致评估报告或结论无效,管理人不支付评估费用。评估机构若给委托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具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破产业务服务”项下对应评估资质。 (四)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列回避情形,以及曾经为被评估单位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况。 (五)参选机构不存在与北城致远实业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存在法律上的利益冲突情况。 (六)投标机构需完成过5件以上(含本数)破产清算、强制清算类的评估工作,其中不低于2件系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类评估项目。 (七)投标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得低于5人。 |
| 其他要求说明 | (一)投标准备的材料 1、投标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成立时间、从业人员规模及参与类似项目的业绩介绍及证明材料等。 2、投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3、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此次评估工作的人员组成情况、项目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投标机构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流程、预计完成时间、工作成果形式等。 6、承诺书(原件)。应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同意并接受本招募公告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约定内容的一部分;(4)配合重庆北城致远实业有限公司做好评估工作;(5)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评估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7、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投标材料的时间和形式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应于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上传响应文件。 |
| 服务时限说明 | (一)评估机构经管理人选定并签订合同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展工作; (二)中介机构完成工作时限应与破产清算工作要求相匹配,但最迟应于签订合同后(略)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评估报告。报告形式为5份以上书面报告和1份电子文档及表格。 (三)管理人或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专项评估事项,届时协商确定完成时间。 |
| 服务金额 | ¥(略).0元至¥(略).0元 |
| 金额说明 | (一)本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略)万元 本次参与遴选的机构采取一次性报价原则,报价为含税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人员食宿以及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中标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 (二)费用的支付方式:(略) |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 需回避机构 | |
| 回避原因 | |
| 选聘时间 | (略)-(略)-(略) (略):(略) |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略))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评估机构招募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