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供应商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投标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
3.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5财务要求:(略)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7信誉要求:(略)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