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略)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略)
6.提供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本月或上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动态考核:(略)
8.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①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1.磋商保证金:(略)
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略)
3.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潜在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潜在供应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负责)。
4.在磋商结束前,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澄清答疑。
5.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响应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略)
6.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略)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号窗口办理,电话:(略)
7.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