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省外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册。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天内);
6.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