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装备产业园办公研发中心B区出租项目(三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略)
滁州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注:(略)
一、竞租标的物:(略)
智能装备产业园办公研发中心B区出租项目(三次),本次招租共有3个标的物,具体详见下表:
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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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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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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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租金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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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
(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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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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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租金
(5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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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
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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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研发中心 B 区第 4 层B(略)、B(略)、B(略)、B(略)共 4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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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套内(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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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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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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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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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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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号
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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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研发中心 B 区第 6 层B(略)-B(略) 共 7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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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套内(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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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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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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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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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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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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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研发中心 B 区第 4 层B(略)、B(略)、B(略) 共 3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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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套内(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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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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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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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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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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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略)间)/租期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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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套内(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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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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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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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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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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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事项披露:(略)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滁州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出租房产,有意者自行现场勘察。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根据《滁州市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机制》(滁行执字((略))2号)相关的内容,作为研发办公、教育培训等非生产性用房,禁止从事严重影响周边环境项目或用于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加工存储、危废存储等,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限:(略)
4.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5.履约保证金:(略)
6.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前必须完成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费三项费用的交纳,交纳齐全方可签订合同,租赁起止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7.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8.其他相关要求:(略)
备注:(略)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5号标的物:(略)
6号标的物:(略)
7号标的物:(略)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5号标的物(项目编号:(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子账号:(略)
6号标的物(项目编号:(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子账号:(略)
7号标的物(项目编号:(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子账号:(略)
转账时备注:(略)
注意:(略)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成交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略)
七、竞价方式:(略)
八、特别提醒:(略)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主动将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交纳至滁州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同时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将,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7.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招租人通知为准。
8.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9.招标代理费用:(略)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代理公司:(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日 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