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封装密封性验证平台招标人为北京无线电测量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封装密封性验证平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略)
2.2招标项目名称:(略)
2.3项目概述:(略)
2.4设备清单:(略)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 品目1 | 重氟油加热仪 | 1台 | 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完成设备的设计、生产、采购、组装、发货前的调试、预验收等工作,并将设备运到买方成都项目现场。 | 用户成都项目现场 |
| 品目2 | 氦质谱检漏仪 | 1台 | 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完成设备的设计、生产、采购、组装、发货前的调试、预验收等工作,并将设备运到买方成都项目现场。 | 用户成都项目现场 |
| 品目3 | 氦气氟油加压平台 | 1台 | 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完成设备的设计、生产、采购、组装、发货前的调试、预验收等工作,并将设备运到买方成都项目现场。 | 用户成都项目现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本次招标各品目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制造商不直接销售产品的情形除外(此情形下,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设备出具的有效授权函,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制造商不直接销售产品的相关说明,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3.3提供各品目制造商同类产品的业绩证明,需在中国境内用户1家及以上,(略)年1月1日至今各品目制造商同类产品销售1台及以上,提供可供查证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的相关页、合同签订时间页或交货时间页或其它可以证明交货时间的材料、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交货时间为准,合同内容需显示制造商、用户及产品信息,合同乙方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制造商的代理商。上述内容遮挡或无法清晰辨识的合同复印件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5日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按如下方式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潜在投标人应扫描下方二维码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请自行提交电子发票申请(需再次扫描二维码点击消费记录后填写开票信息),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申请时所填邮箱。潜在投标人将付款凭证(形式不限)和发票上传交易平台,经招标人(代理机构)确认后,才能获得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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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投标人必须在航天科工集中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天科工集中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航天科工集中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略)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招标人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航天科工集中采购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售卖联系人:(略)
电话:(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箱:(略)
(略)年9月5日
(略)